校服作为学生的日常服装,体现学校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的精神面貌,是学校流动的文化。而学生校服的质量,特别是安全指标,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校服的配备管理工作,保证校服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我校认真、严谨、规范地开展校服订购和管理,现将我校本学年校服选用管理办法介绍如下:
一、建立健全专门的校服管理组织机构。
为规范学校校服的选用、采购、验收和管理工作,保障学生与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展现学校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10号)、市教委《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13】43号)及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建立专门的学校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管理部门,做到归口管理,责任明确。
学校成立了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校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发展中心、总务处作为学生校服的具体管理部门,财务处负责人、教师代表
和学生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等参与监督管理。
二、规范校服采用选购制度。
完备科学的工作程序是保障校服质量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我校一直坚持校服配备的规范工作程序:
1、和家长委员代表协商学生是否配备校服,这是配备校服的前提。
2、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学校意见一致后,学校根据每年情况修订学生校服着装(穿着)制度,学生在校寄宿学习期间统一穿着校服。
3、明确校服工作为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在征求所有家长意见(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家长同意后),经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研究审核,才能进入采购环节,审议内容应包括校服供应商、款式、价格的基本信息审议决定应当同学生的征询情况保持一致。
4、严格规范做好校服的竞标工作,学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采购校服(提供2家以上企业供家委会选择),家委会与学校共同遴选优质供应企业,从中选择一个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优良、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定购校服。
5、学校提前发放《告家长书》,积极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协商,经过竞标的学生校服样式、件数、价格等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并本着自愿的原则进行配备。
6、根据“致高一年级新生家长一封信”的回执确定配备学生校服的人数后,和厂家签订销售合同,严格做到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据实收取费用,绝对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7、及时对校服进行抽样检测,并按规定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8、抽样检测合格后再分发校服,并组织力量对学生校服进行尺码大小的调整。
三、严格家委会校服征询制度
为规范校服管理,保障学生与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家校协同共育,根据市区有关校服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校服征询制度。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意见征询机制,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家长座谈会、家长会等形式,主动听取本校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满意度以及校服穿着情况的意见和改进建议,共同商议改进措施。另外校服样式的决定,学校每次都会提前邀请部分学生在校内进行试穿和展示,在反复征求学生和家委会的意见后再作决定,充分发挥学生和家长委员会在校服配备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四、坚持校服双送检制度和检测报告公示制度。
1、接收校服时查验校服的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等信息是否齐全。
2、查验企业是否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全项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按照校服国标进行全项目检验),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
3、学校从每批次校服大货中随机抽样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简称“二次送检”,送检项目必须包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2项安全指标以及贴身校服的PH值),合格后发放至学生手中。
4、学校保留与生产企业确认的校服样衣,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并使用塑料袋完好储存,以备后续抽检之需。
5、学生校服“二次送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6、企业与学校的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和监督电话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建立校服采购黑名单制
1、学校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生产企业是否有备案,是否行政处罚、是否列入异常名录信息、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2、不向列入市场及监管部门“黑名单”的企业采购校服。
六、校服售后服务监督制度
1、学校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2、定期组织开展校服工作调研,并将调研结果作为后续采购的依据。
七、校服资料存档备案制度
1、校服选用各环节产生的相应资料,需全部整理存档,以备查。
2、将会议记录、征求意见情况以及采购合同等资料向长宁区教育事务中心进行备案,确保校服选用工作全程可追溯,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上海市延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