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延安中学积极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制定、完善了《上海市延安中学章程》,还制定了学校五年发展规划,严格依法治校的力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学校的法律顾问,形成依法治校的制度体系。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学校章程以及学校主要的规章制度,学校注重管理民主,坚持和完善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有效地落实校务公开等制度。认真贯彻实施校长负责制“1+3”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充分发扬民主,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形成了“以人为本”的科学民主管理体制。学校对学校的重大问题,都经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程序,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和建议,进行决策,把学校招生、收费、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等涉及公众利益的内容向社会公开,把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向教职工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学校还积极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伤害事故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的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高教师与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行为。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的各项法制宣传活动,请来警官、律师为学生作法律和权益保护方面的讲座,通过讲解、宣传,让学生了解我国法律规范,自觉地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
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学校内部人事、财务、科研和后勤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工作职责,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置于统一规范和要求之下。学校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使全体教职工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学校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